一基督徒被抓後遭長期罰站並剝奪睡眠 被折磨77天
2018年11月2日下午4點左右,三名便衣警察闖入全能神教會基督徒張霞(化名,女,43歲)租住的房子,將其抓捕至國保大隊。警察沒收了張霞身上所有的錢財和信神物品後,逼問她在教會的職務,以及教會錢財和上層帶領的信息。
審問持續至次日凌晨2點左右,張霞沒有明確回答。警察連續四天對其進行罰站,勒令她不准靠牆,不准睡覺。只要張霞低頭或蹲下,警察就大聲呵斥她:「起來!把頭抬起來,眼睛看著我!你不說還想睡覺,沒門!」張霞被折磨得身體酸脹,肩膀和脖子也十分僵硬。
11月6日下午,警察將張霞與另一名基督徒押至一所精神病醫院。據了解,經常有基督徒被關到這裡遭受祕密審訊和強制洗腦。在此看守基督徒的有公安局各個分局、派出所、戒毒所以及附近五個社區的工作人員,加起來至少有500人。
張霞被關進來後,警察和社區的人輪流看守、監視她。為了摧垮張霞的意志,逼她說出教會信息,警察繼續勒令她每天站著,不准睡覺,還不許她吃早飯,也不讓她喝水。張霞常常餓得胃疼,渾身無力、眼冒金星。因長時間站立,她的渾身又酸又痛,雙腳腫脹,站著就像踩在針尖上一樣疼痛難忍。當時天氣越來越冷,張霞穿的厚衣服被警察脫掉收走,只許穿著單薄的衣褲,每天晚上都被凍得瑟瑟發抖。
幾天後,張霞被折磨得腦袋昏沉,精神恍惚,眼睛脹痛,視物模糊,身體東倒西歪,站不起來,警察仍不允許她休息。14日至16日,已被折磨十幾天的張霞承受能力達到極限,身體開始不受控制,有時坐在椅子上都會不自覺地彈起來趴在地上,嘴裡還說胡話。張霞很想上床睡覺,但剛倒下,社區的一個人就喝令她站起來,其他看守人員都用嘲笑、鄙視的眼光看著她,巴不得她馬上倒下。
直到11月17日,警察將張霞帶到另一間病房,她才能趁警察休息的時候偷偷地小睡一會兒。
期間,國保大隊的警察多次提審張霞,逼問她教會信息,張霞始終沒有回答。警察威嚇道:「你不說我們也能給你判刑。對你們信神的一般頑固分子判刑1至5年,對主要帶領判10年以上或者無期徒刑。對剛被抓進來拒不交代的就軟禁3至6個月,如果還不交代,可以申請軟禁一年。」張霞沒有畏懼警察的恐嚇,她表示即便被判刑坐監,也絕不出賣教會。
警察還強迫張霞觀看毀謗、抹黑全能神教會以及歌頌共產黨的視頻,以此給她洗腦,逼她說出教會信息。張霞不說,警察就命令她在屋裡來回走(約半個小時),張霞被折磨得疲憊不堪,腳又腫脹,走路很艱難。
2019年1月2日上午11點,警察把張霞關進一個鐵籠子裡,將她的雙手銬在鐵籠子上,勒令她站著。警察輪流監視張霞,不許她睡覺,還不時地用腳踹鐵籠子,大聲吼她。警察還故意將她的手銬得很高,張霞渾身酸脹疼痛,十分痛苦,眼淚不停地流。警察見張霞依然不交代教會信息,威脅道:「你再不交代,老子先用三桶涼水給你洗澡,再把你送到男精神病那裡讓他們強姦。」張霞未妥協。
1月17日,中共以「參加邪教組織」為罪名將張霞關進看守所,直到2月22日才將其釋放。
從被抓到獲釋遭受長達113天的折磨,令張霞體重減了10斤,月經停了三個月,白髮和皺紋也增多了,整個人越發蒼老。因長時間站立,她的左腳兩個腳趾至今麻木沒有知覺。
早在2005年,張霞就曾因信神被抓捕,中共以「擾亂社會治安罪」將其關押至看守所。期間,獄警指使犯人多次毒打張霞,對她拳打腳踢,並用力把她的頭往牆上撞。犯人還強行脫光她的衣褲,把舊床單撕破擰成粗鞭子輪班抽打她,張霞被打得遍體鱗傷,被關押15天後才獲釋。
文章來源於:東方閃電-新聞資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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