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能神與主耶穌是一位神嗎?
自從人類被撒但敗壞之後,神就開始了拯救人類的經營計劃,神為拯救人類共作了三步工作:律法時代耶和華神頒布律法帶領人類生活,使人知道當敬拜神,知道什麼是罪。但到了律法時代末期,人類敗壞越來越深,還能常常觸犯律法做得罪耶和華的事,人都面臨著因觸犯律法被定罪處死的危險。所以,神根據人類的需要,在恩典時代道成肉身成為主耶穌,為人類釘在十字架上,把人從罪中救贖了回來,使人能夠來到神面前向神禱告,認罪悔改,罪得赦免,得以活在神豐富的恩典與祝福之下。但因人的罪性還沒解決,還能常常犯罪抵擋神,國度時代神再次道成肉身,以全能神的名在主耶穌救贖工作的基礎上,發表了拯救人類、潔淨人類的一切真理,將人類犯罪的本性徹底除去,讓人類不再悖逆神、抵擋神,能夠真實地順服神、敬拜神,最終把人類帶入美好的歸宿之中。儘管神在律法時代、恩典時代、國度時代所作的工作有所不同,所取的名字、所顯明的性情也不一樣,但所作工作的實質、宗旨都是一樣的,都是為了拯救人類,都是神自己作的工作。正如全能神的話說:「從耶和華到耶穌,從耶穌到這步所作的,三步工作貫穿下來是一部完整的經營,都是一位靈作的工作。從創世以來神一直在作工經營人類,他是初也是終,他是首先的也是末後的,他是開展時代的也是結束時代的。三步作工時代不同,地點不同,的的確確是一位靈作的,凡是將三步工作分割開來的都是抵擋神的。」(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作工異象(三)》)